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自巩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友

韦应物 韦应物〔唐代〕

夹水苍山路向东,东南山豁大河通。
寒树依微远天外,夕阳明灭乱流中。
孤村几岁临伊岸,一雁初晴下朔风。
为报洛桥游宦侣,扁舟不系与心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两岸青山夹着洛水,船顺水向东航行,东南方向的山谷开阔,洛水与黄河相通。
稀疏的树木远在天边隐约可见,夕阳映照在汹涌的河水中忽暗忽明。
想起了几年前出现在伊河边的孤零零村落,眼前是雨霁初晴,一只孤雁在朔风中向南方飞去。
我要告诉在洛桥漫游的作官的朋友,我的心思就像不拴系的小船随波逐流。

注释
巩:今河南巩县。洛:洛水。这里的巩洛,即是指巩县洛河注入黄河处。
豁:大洞,此指两山交界处的深谷。大河:指黄河。
依微:依稀,因距离遥远而模糊不清的样子。
乱流:指众多的河流。
伊岸:伊水畔。
桥:洛阳洛河上之天津桥。游宦侣:在外地作官的朋友。
扁舟:小船。▲

创作背景

  韦应物于大历八年(773)秋冬之间,曾南下江淮,准备到广陵(今江苏扬州)去谋事。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一事无成,于大历九年(774)秋天,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写下了这首七律名篇。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由洛水入黄河之际的即景抒怀之作,寄给他从前在洛阳县丞时的僚友。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韦应物自尚书比部员外郎出为滁州刺史。他先从长安到洛阳,由洛水乘舟经巩县入黄河,再沿河东下赴滁州。途中作此诗,寄给他任洛阳县丞时的同僚。

  “夹水”二句:沿洛水向东,两岸青山起伏不断:至东南山口豁然开朗,便进入黄河了。

  “寒树”二句:顺河而望,遥远的天边隐约可见几株树木在寒风中摇曳;夕阳映照着汹涌的水波,忽明忽暗地闪烁不定。

  “孤村”二句:自经安史之乱,到处田园萧瑟。伊水岸边,几年来只见一座孤零零的山村;雨后初晴,一只孤雁在呼啸的北风中盘旋而下。

  “为报”二句:此诗是为了告知洛阳仕宦的朋友,我的心正像这不系之舟一样,在仕途上任其自然,以虚静无为的态度施政于民。扁舟不系:《庄子.列御寇》:“泛若不系之舟。”表示不为功利所牵累。▲

韦应物

韦应物

韦应物(生卒年不详),字义博,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官员、诗人,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猜您喜欢

七夕

强至强至 〔宋代〕

七月七日暑气徂,此夕何夕乐且娱。
世传牵牛会织女,雨洗云路迎霞车。
初因乌鹊致语错,经岁一会成阔疏。
牛女怒鹊置诸罪,拔毛髠脑如钳奴。
星精会合不可诘,我疑此说终诞虚。
又言星能遗人巧,罗列瓜果当庭除。
彩丝贯针望星拜,夜深乞巧劳僮愚。
吾闻朴散形器作,人夺天巧天无馀。
匠心女手剧淫巧,工与造化分锱铢。
荐绅大夫一巧宦,坐取公相如指呼。
间乘巧言惑主听,能改荼蘖成甘腴。
纤辞丽曲骋文巧,剜刻圣道无完涂。
星如有巧更可乞,益恐薄俗难持扶。
我愿星精遗人拙,一变风化犹古初。

海上凯歌九首赠汤将军 其七

唐顺之唐顺之 〔明代〕

锦纨爱子亦从军,长鬣苍头总策勋。谁夺强王万金首,帐前齐说小郎君。

拼音

重叠金·银幡彩胜参差剪

黄升黄升 〔宋代〕

银幡彩胜参差剪。东风吹上钗头燕。一笑绕花身。小桃先报春。
新春今日是。明日新年至。擘茧莫探官。人间行路难。

再次韵答陈居仁二首

陈造陈造 〔宋代〕

丁年也办刺天蜚,几梦西垣与北扉。
未簉时英书汗简,已烦溪友寄当归。
桑榆境界宁辞冷,芹藻杯盘可得肥。
说似故人应绝倒,衰颜五十盍知非。

作朱中书文徵犹子字说兼励以诗

韩雍韩雍 〔明代〕

云间有华族,世德乡闾推。隐君德弥彰,六子生绝奇。

芝兰间玉树,森森列阶墀。头角皆崭然,奚止称白眉。

伯也干父蛊,克家礼无违。次虽少长殊,立身率能知。

长者向文学,场屋事可期。少焉就外傅,取友能得师。

进修不怠荒,成人理无疑。我悉命以字,走笔摛文词。

厥字义孔深,诸子当潜思。荀氏十龙驹,窦老五桂枝。

联芳载典籍,千古家声垂。勉旃踵遗休,图报明盛时。

和石庵洪府理金沙酴醾牡丹二首 其二

何梦桂何梦桂 〔宋代〕

洛花欲放趁春忙,一架花添两样芳。倚槛白红多侍女,临轩黄紫是真王。

只愁吴苑馆娃老,无奈唐宫春恨长。说与天公须爱惜,莫教风雨委泥香。

韩世忠湖上骑驴图

张璨张璨 〔明代〕

神州难复旧山河,散尽熊貔事讲和。
驴背看来犹?铄,朝廷谁说召廉颇。

偈倾一百三十三首

释法薰释法薰 〔宋代〕

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有祖以来,话作两橛。
石田好是明明说,八十翁翁嚼生铁。

布袋赞

释心月释心月 〔宋代〕

矬而肥,肥而痴。
肩驼背负,或徐或驰。
回头处,微笑时,
此意明明说向谁。
注释 译文

李遥买杖

沈括沈括 〔宋代〕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 2023 貂蝉诗词 | 诗文 | 名句 | 作者 | 古籍 |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