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十里深窈窕,万瓦碧参差。青山屋上,流水屋下绿横溪。
真得归来笑语,方是闲中风月,剩费酒边诗。点检歌舞了,琴罢更围棋。
王家竹,陶家柳,谢家池。知君勋业未了,不是枕流时。
莫向痴儿说梦,且作山人索价,颇怪鹤书迟。一事定嗔我,已办北山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