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9—1388)元明间常州府江阴人,字原吉。元至正中,作《河清颂》,台臣荐之,称疾辞。避乱于淞之青龙江,再迁上海乌泥泾,筑草堂以居,自号最闲园丁。辞张士诚征辟,而为之划策,使降元以拒朱氏。明洪武十五年以文学录用,有司敦迫上道,坚卧不起。自称席帽山人。诗多怀古伤今,于张氏之亡,颇多感慨。有《梧溪诗集》七卷,记载元、明之际人才国事,多史家所未备。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