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两种风格,都是大自然的杰作,雪花好似梅花的花瓣,仔细一看不是雪,因为雪无香气,风把香气吹得四散。
虽然色彩一样,形状相似,但是有一个高出一等,雪花不像梅花薄。梅花开在空山,放射出光辉异形,雪花却在人家帘幕下低飞。
注释
风流:风度、标格。
一家制作:意指雪和梅都是大自然的产物。
萼:花萼,这里指的是花瓣(因押韵关系用“萼”字)。
细看不是雪无香:仔细一看,不是雪花,因为雪花没有香气。
着(zhāo):等次。
薄(báo):厚度小的。
散彩:放射出光彩。
帘:窗帷。最后两句说:梅花开在空山,放射出光辉异形,雪花却在人家帘幕下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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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时期,词人外出游玩,途中观赏到梅花的精致与雪花的灿烂,因而兴致大开。于是词人借物咏志,写下了这首词。
这是一首咏物之词,运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词一开咏,就是指点江山、直抒胸臆。与众不同的是,他不是只咏雪或只咏梅,而是花开两朵、两朵俱美。一会是一个平台上的比较,一会是各自舞台上的辉煌;既各有高低,又各有所长。从咏章角度分析,上下阕的结构是一致的:一二句,先立主旨、总领全段;三四五句,以鲜明意象,比较二者异同;把这异同的典型特征,完全袒露在作者笔下、袒露在读者眼前;其中的对比手法,恰好也照应了主旨。这样的结构意图,就是抓住雪与梅的同与不同:上阕的“全似”,下阕的“不似”,这就全面的比较了两种风流。
从段落到全咏,这首词大体可以分出起承是合的结构特征。起:两种风流,一家制作。承:雪花全似梅花萼。细看不是雪无香,天风吹得香零落。是:虽是一般,惟高一着。合:雪花不似梅花薄。梅花散彩向空山,雪花随意穿帘幕。
具体看来,梅雪争春,同样风流,这就是不可避免的梅与雪的不同。不过,异中寻同,词人偏要说“雪花全似梅花萼”。这里,雪花与梅花同在雪花仿佛就是梅花的花瓣。是啊,梅花的美丽,在于不仅有形,而且有香。雪花有梅之形,于是就输了一段香
词人的智慧,就在于丰富的想象力。风流,像风一样流芳天下,因而是世间万物的最佳典范。作者在梅与雪的映衬中,明知雪花有弱点,但示把她的弱点,放在险恶的处境中,想象为是狂风夺去了雪花能与梅花媲美的资格,这是极其高明的想象力,正是这样的想象,既说明了“全似”中的真实距离,也说明了这确实情有可原。这既是替雪花找托词,又是进一步展示了梅花的风采。
这基础上,作者归纳说,雪梅的风流看似一样,但梅花其实更高一着。前面是雪花与梅花异中之同,这里是二者终有高下、毕竟不同的现实状态。“雪花不似梅花薄”,一个“薄”字,意味深长。按古代汉语,薄通泊,装薄即装泊,这是一解;另一解则是薄的本义,薄即草木丛生。是啊,雪是水气的精华,而梅花是草木的精华、百花的精华、生命的精华,不愧是花中之花。所以,雪花的“不似”,表现了略逊一筹。是啊,梅花把自己的生命、把生命的色彩,装点向草木凋零、万花俱谢的雪山;雪花虽无生命,示依然善解人意的飞向人们的身边。
这就是词人最重要的比较。两种美丽的花朵,一是梅花,她挑战着寒冷的世界,以自身的豪气,呼唤着天地中生命的色彩、呼唤着天地中美丽的春天,也呼唤着天地中美丽的百花;另一是雪花,她把单调的冬天变成飞花溅玉的世界,这就是异中有同。那雪与梅各展所长,只要都是一流,又何必在意第一第二呢。这就是美丽的雪花,不卑不亢,绝无对梅花的嫉妒,只有与梅花的互补。即使不得第一,绝不与第一对立。这就是雪花,甘做背景、甘做配角,恬装中显示雪花的美丽。
可见,词中梅雪并举,映衬之妙、拟人之巧、想象之高,就让梅与雪刚柔相济、共迎春光。其中那个“薄”字,引出了太多的争议:其一,薄字取贬义时,即意指雪花比梅花更薄一点。其二,用作褒义时,作为和严冬战斗的宠儿,怎么能比雪花更厚呢?然而词人不会取“薄”字的贬义,因为那与词人笔下的“风流”形象太不相称。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武松打虎,不能是武松打猫,贬低斗严冬的“战友”,实际就是贬低自己。因此薄字在此词为第二种说法,这也就是把“薄”理解成褒义的最好依据。▲
王旭(生卒年不详,约公元1264年前后在世),字景初,东平(今属山东)人。以文章知名于时,与同郡王构、永年王磐并称“三王”。早年家贫,靠教书为生。主要活动于至元到大德年间。有《兰轩集》二十卷,原本已不传。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王旭诗文若干篇,重编为《兰轩集》十六卷,其中诗九卷,文七卷。与王构、王磐相比,王旭处境最不好,诗文中往往流露出怀才不遇情绪,《古风三十首》集中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慨。生平事迹见《大明一统志》卷二三、《元诗选·癸集》乙集小传、《元书》卷五八。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惊飞燕子魂无定,荒洲坠如残叶。树影疑人,鸮声幻鬼,欹侧春冰途滑。颓云万叠。又雨击寒沙,乱鸣金铁。似引宵程,隔溪磷火乍明灭。
江间奔浪怒涌,断笳时隐隐,相和呜咽。野渡舟危,空村草湿,一饭芦中凄绝。孤城雾结。剩羂网离鸿,怨啼昏月。险梦愁题,杜鹃枝上血。
赏春
梨花白雪飘,杏艳紫霞消。柳丝舞困小蛮腰,显得东风恶。野桥,路迢,一弄儿春光闹。夜来微雨洒芳郊,绿遍江南草。蹇马胃山翁,轻衫乌帽,醉模糊归去好。杖藜头酒挑,花梢上月高,任拍手儿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