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小酒生黎法,乾糟瓦盎中。芳辛知有毒,滴沥取无穷。
冻醴寒初泫,春醅暖更饛。华夷两樽合,醉笑一欢同。
里闬峨山北,田园震泽东。归期那敢说,安讯不曾通。
鹤鬓惊全白,犀围尚半红。愁颜解符老,寿耳斗吴翁。
得谷鹅初饱,亡猫鼠益丰。黄姜收土芋,苍耳斫霜丛。
儿瘦缘储药,奴肥为种菘。频频非窃食,数数尚乘风。
河伯方夸若,灵娲自舞冯。归途陷泥淖,炬火燎茅蓬。
膝上王文度,家传张长公。和诗仍醉墨,戏海乱群鸿。